The Republic of Agora

【初選47人案・求情第十一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4.09.02

  • 新東9人今求情 黃耀明現身旁聽
  • 黃耀明:希望佢哋堅強及平安
  • 多名何桂藍好友旁聽 稱信她無悔、「持續被佢inspire」
  • 何桂藍無求情 劉頴匡讀女友求情信
  • 鄒家成陳情:即使為爭民主身陷囹圄,仍信民選政府終降臨香港
  • 楊岳橋稱作為大律師卻干犯刑事罪行感到難堪 辯方透露受警方邀請下錄口供
  • 林卓廷指屬傳統民主派無提否決 范國威獲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撰求情信

image01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2日)處理最後一批被告、9名新界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包括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及林景楠。庭外續現排隊旁聽人龍,有市民稱因721事件認識何桂藍,因此通宵排隊支持她,並稱讚何「硬淨」。

另外,何桂藍的偶像黃耀明(明哥)今日亦有到庭旁聽,曾與她一同看達明一派演唱會、在何入獄後代她送花予明哥的友人Louis說:「會等佢出嚟,同佢一齊追返咁多樣嘢」。

罪脫李予信第三度現身旁聽 望港人續關心法庭案

獲裁定罪脫、曾參與超區初選的李予信,今早再席排隊入席旁聽。他指關心法庭正審訊的案件已成其日常,望港人能繼續關心各法庭案件,並照顧好自己的心情,「我都係做緊呢樣嘢,係我嘅日常」。

image02 ▲ 李予信

曾代何桂藍送花予明哥 友人:等佢出嚟一齊追返咁多樣嘢

Louis今早約七時半前來排隊旁聽。Louis早在數年前的學運已認識何桂藍,難忘2020年亦曾與其看達明一派演唱會,並一起送花;惟後來何因47人案被捕,到了2021年只有他獨自送足六場花。他說,「會等佢出嚟,同佢一齊追返咁多樣嘢」。另外,「慢必」陳志全為Louis相識超過十年的同志平權朋友,近年亦會與在獄中的劉頴匡交流流行曲歌詞心得。

Louis說,今次並非首次前來旁聽,而前來旨在聽審,不一定是要與被告們見面,「心態反而係想聽返成個過程」,指雖然會有熱心人在網上作文字直播,但始終認為「自己聽到先係最真」。他留意到「長毛」梁國雄等人陳情時,也帶出不少訊息,他鼓勵香港人將訊息消化,再加以實踐,「去消化返啲message,喺今時今日、咁嘅環境下,仲有咩好做,多過係覺得佢好慘,或者好勁」,寄語香港人反思當下自己仍然可以做的事,「去諗返我哋嘅身位可以做到啲咩」。

因721認識何桂藍 市民讚「硬淨」

70後市民蘇太昨晚凌晨約12時到達法院外,希望能進入正庭聽審。她向《獨媒》表示,今日前來主要為支持何桂藍和鄒家成。她在721事件認識何桂藍,其後曾聽聞何在獄中過得很辛苦而感到心痛,欣賞她即使身陷牢獄,仍能在艱難時期堅持發聲,認為何是個很「硬淨」的女生。蘇太亦稱欣賞鄒家成敢於追求公義,慨嘆自己這代人享受了由年輕人背負重擔所得來的成果,故此希望「幫佢哋行未行完嘅路」。

呂智恆養母不在港 朋友代「撐場」

Tiffany約7時半來到,她是呂智恆養母Elsa的朋友,因Elsa目前不在港,她希望到場支持呂。她說自己一向有關心在囚人士,並有做一些支援工作,因此認識呂。她形容,呂是個執着公義的人,「這是優點也是缺點」,又指今次案件是對他的人生課題,希望他能應付這課題。

旁聽市民:respect何桂藍「仲可以咁講」

李先生則表示,特別記掛何桂藍,對她很「respect」,形容她早前在庭上作供是「難得囉,仲可以咁講」、在被告中很優秀(outstanding)。他認為被告「只係講返個truth(真相)咋嘛,truth is out there」,「雖然都知個outcome(結果)係咩,都要做」,至於如何詮釋則是法官的事。

在大學從事研究的李,曾與郭家麒共事,他上周來旁聽新西被告求情時,也在延伸庭看到何桂藍,認為她比想像中活躍、精神不錯。被問想對被告說什麼,李指「冇乜特別嘢,辛苦晒佢哋」。李今亦帶同「想和你到水塔上看星星」的黑色環保袋,他說平日也有用,非今天特別攜帶,但也覺得「幾有意思」:「就算你唔係咩,我都覺得你都想同你someone去水塔睇星星。」

早上近8時,現場有旁聽人士起衝突,有市民指戴口罩的女士是「排隊黨」,高呼:「惠州新動力!逢一三五喺度排隊!」、「收錢知唔知可恥、有冇良心呀」,「排隊攞錢,食咗腸穿肚爛」,警員一度上前了解。

image03

image04

image05

【獨媒報導】新界東初選參加者今日求情,歌手黃耀明今早現身法庭旁聽。其中一名被告、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是他的粉絲,何在早休散庭時向旁聽席雙手擺頭做「大心心」。

黃今日身穿黑色上衣,上面印有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的字樣,何曾在該大學讀碩士課程。黃稱今日前來不止是支持何桂藍,亦是來支持「慢必」陳志全等人,「畀佢哋知道我哋仲喺度支持緊佢哋」。

對於何桂藍沒有求情,黃耀明說:「佢一路都係好堅持佢自己嘅立場,我希望佢可以繼續stay strong……(有無咩想同佢哋講?)我真係唔知點講,因為其實真係好艱難,我希望佢哋無論作出決定,佢哋都堅強地繼續落去。同埋希望佢哋平安。」

image06 ▲ 黃耀明

image07

【獨媒報導】9名新界東初選參與者今日求情,其中包括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她在獄中還柙三年半,今早表明不作求情,不過她仍有多名好友特意到法庭旁聽。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說,想讓何知道「佢仲有好多朋友,佢啲朋友都會認真生活」,又相信她「直到呢一刻都冇後悔及願意為自己所做的事承擔」;前民陣召集人楊政賢則說,因從前接受何訪問而認識她,希望何知道自己很掛念她,亦「持續被佢inspire」。

image08 ▲ 初選案被告何桂藍(資料圖片)

「對阿藍嚟講,每一庭都好重要」

陳嘉琳今早9時左右到法院,特意穿上粉紅色衫,「Anson Lo(何的偶像)代表色嘛」。她說早前在何接受審訊期間亦有到場,當時沒有「排隊黨」,因此順利進入正庭,今日則可能要在延伸庭。

陳嘉琳與何桂藍因初選認識,當時何參選新界東,而陳是時任西貢區議員,在何擺街站時會「幫吓手」。陳嘉琳說,過去都有定時探監,每月見何一次,指她每次上庭前都會「備戰狀態」,上個月見她時已經「好認真、有準備」:「有啲人可能覺得,呢啲程序嘢走完就算,但對阿藍嚟講,每一庭都好重要,因為一日個trial(審訊)未完,呢個運動未完。」

image09 ▲ 陳嘉琳

形容何「有原則」 作為朋友會「認真生活」

她又說,何的意志很強,相信她「直到呢一刻都冇後悔及願意為自己所做的事承擔」,「很值得appreciate」。至於今日到庭,陳說最主要是想她知道「佢仲有好多朋友(笑),佢啲朋友都會認真生活」。

楊政賢則曾接受何桂藍訪問,認識約十年:「可能再之前係網友,以前鍾意上網鬧交(笑)」。他對上一次見到何是她接受審訊時,形容她sharp(醒目)、很有原則和有強烈的人本精神:「對於佢寫嘅人同事都有好多關懷。」

image10 ▲ 鄒家成友人、作家「薯伯伯」

鄒家成友人:盼讓被告知「我哋一路冇遺忘」

鄒家成友人、作家「薯伯伯」與鄒相識近三年多,過去亦有採望和寫信給他,交流佛學想法。他形容鄒為人真誠,清晰知道自己的理念,並會用實踐方式進行修為:「而唔係得口講,而係有積極態度面對佢身處嘅環境。」

鄒早前因七一案判刑,薯伯伯對上一次見他已是他判刑前。他覺得,初選案是香港歷史上關鍵的事,今日前來是想讓被告和大家都知道「有香港人在見證,我哋一路冇遺忘」。

image11

【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今(2日)處理最後一批、新界東9名被告的求情。其中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表示確認何的定罪紀錄,並指除此以外沒有求情。沒有律師代表的劉頴匡則自行陳詞,指他參選主要望為示威者發聲、否決預算案並非重點,亦認為35+並不可能,望法庭考慮他為「積極參與者」的低至中程度。劉現正就七一立會暴動案服刑,他指該案與初選案時間、背景和目標相近,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而減刑。

劉在庭上又讀出女友黃于喬撰寫的求情信,黃指以劉的天資和才能,本能走一條「正常」的路,但他選擇從政,是出於對社會關懷、對民主化追求、望為港貢獻,不料因本案身陷囹圄,「人生最黃金時期」於獄中渡過。黃指劉還柙3年多每日風雨不改探望,正因不認為他是「作奸犯科、偷呃拐騙」的罪犯,而是值得她繼續關心和付出的人。黃又指,劉過去未曾妄想顛覆國家,亦不再是當初天真的少年,不再妄想能投身政治改變社會,只盼盡快重獲自由。

此外,劉亦呈上親撰的求情信,提及真誠相信初選不違法,如果知道參加初選會入獄,他不會參加,而是選擇其他方式為社會變得更好而戰。劉又指服刑是懲罰他所愛的人,對女友感到愧疚,明白除政治外有很多其他方式貢獻社會,望法官能寛大處理,令他能盡快履行作為男友和香港公民的責任。

9被告今求情 歌手黃耀明等旁聽

今處理求情的被告,包括經審訊後罪成的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以及認罪的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及林景楠。至於同參選新東、經審訊後罪成的梁國雄及柯耀林,則已於上周完成求情。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何桂藍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楊岳橋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陳志全由大律師馬維騉代表,鄒家成由大律師陳世傑代表,林卓廷和呂智恆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范國威由大律師吳靄儀代表,林景楠由大律師范凱傑代表。劉頴匡則沒有律師代表。

image12

各被告於約10時步入法庭,分成三排,由6名懲教看管。獲保釋的林景楠穿黑色西裝、戴黑色格仔領帶和深藍口罩,呂智恆穿淺藍色長袖裇衫。此前獲保釋、其後被裁罪成的陳志全戴眼鏡,穿黑色上衣。鄒家成則穿白色上衣、卡其色短袖外套。

其餘被告還柙逾3年半,劉頴匡穿深藍色西裝、打深藍色領帶,慢必陳志全穿深藍Polo上衣、黑西裝外套。林卓廷穿粉紅色裇衫、深藍色西裝外套,楊岳橋穿白裇衫、深藍色外套,不時翹手。范國威穿白裇衫、灰色西裝外套。何桂藍則穿白色背心,戴高的短馬尾。

劉頴匡女友Emilia、罪脫的李予信、歌手黃耀明、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社民連陳寶瑩等也有到庭旁聽。

image13 ▲ 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

何桂藍一方無求情陳詞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表示,確認何的定罪紀錄,除此以外沒有求情陳詞(other than that, we have no plea in mitigation)。何桂藍沒有特別反應,續低頭用電腦打字。

image14 ▲ 何桂藍(資料圖片)

劉親自求情 稱屬「積極參與者」中低程度

其後沒有律師代表的劉頴匡親自以英文求情。他表示,採納法律代表早前呈交的書面陳詞,包括因及時認罪減刑三分一,今再就其參與程度等作補充。劉指,判詞清楚指出參與初選並非違法,違法的是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協議,認為法庭判刑時應集中於他推動否決預算案的參與,而非論壇發言等。劉並認為自己屬刑期3至10年的「積極參加者」,但並非最積極,而是屬中至低程度。

劉稱無轉發「墨落」、抗爭派記者會無發言

劉解釋,其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但與其他被告不同,他沒有在個人社交平台再轉發,亦無在選舉論壇提及。他指該聲明對其他候選人來說,是很好的機會強調否決財案的決心,如果他更加積極參與,應會在庭上質問其他人為何不簽署、以及轉發帖文,但他沒有這樣做。

劉又指,即使他參與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而會上有人提及對否決預算案的想法,他也沒有提出反對,但他在會上沒有說過任何一句話、沒有回答記者問題或就否決發言,大部分時間如背景般站在後面,唯一做的只是與其他人「攬頭攬頸」拍照。劉指,他當然同意否決預算案,亦曾簽署組織者準備的文件,因此屬積極參與者,但並非最積極。

image15 ▲ 劉頴匡

劉稱參選主要望為示威者發聲、否決財案非重點

劉續引述在新東初選論壇的發言,提及自己因七一立會案身負暴動罪,但無怨無悔,望能用選票授權最有堅定意志的抗爭隊伍,向世界宣告「沒有暴動,只有暴政」。

劉指,由此可見他參選的目的,是望進入立法會,為像他一樣被以暴動罪拘捕的示威者發聲,對他來說,否決預算案並非重點、也不重要。法官陳慶偉指,但特赦示威者是五大訴求之一,而要令政府回應的唯一方法,就是要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威脅政府。劉表示,認為五大訴求並不可能。法官李運騰總結,即劉同意參與無差別否決的協議,但否決並非他主要關注,劉確認。

法官陳仲衡其後再問,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劉作為暴動案被告也會得益。劉指有可能會、也有可能不會,指不知道政府如何回應五大訴求;而且作為合理的人,他不期望政府會回應全部訴求,即使非常努力,可能最多只回應三數個,甚或一個也不回應。

劉稱政府能DQ、不信35+是可能

劉續提到論壇被問及,為何選民要投票予可能坐監的他,他回答「完全唔覺得35+係一個切實嘅目標嚟」,相信是「天空樓閣」。劉指,其意思是如選民希望有人在議會否決預算案,就不要投選他,因他很有機會入獄,強調他在案發時,已明確表示自己不相信35+是可能。

法官指劉於今年就暴動案判刑,關注他何時認罪。劉指他現時沒有資料,但是在2020年初選論壇之後,他亦無預計會隔這麼久才判刑。法官李運騰追問他何時認罪、能否舉出年份,劉此時轉身望向同涉立會暴動案認罪的鄒家成,鄒發笑,其後笑着指向劉:「我2023,你唔知。」控方其後確認,劉是於2021年9月表示擬認罪,並於2023年5月認罪。

劉續指,否決計劃不可能實現,政府只需DQ一至兩個人,計劃便不可能。法官陳慶偉問為什麼,劉指因最樂觀的情況,也只能拿到35或36席。陳慶偉說,「戴耀廷不是這樣想(not according to D1)」,劉同意,但指他不同意戴,並說「戴耀廷是一個有趣的人,他總是能將客觀不可能的事,變成看起來有威脅性的事」,林卓廷、楊岳橋等被告發笑。陳慶偉說,但被告決定跟隨戴耀廷行事,劉回應,因他有自己的議程,認為參與計劃能幫助他實現。劉又說,本案涉及所有市民、特區甚至中央政府,當局有很多方法能阻礙他們成功,望法庭考慮情況特別,給予額外折扣。

劉指計劃公開 望給予額外扣減

法官陳慶偉指,除非其案情很特別(extraordinary),否則不會額外扣減,舉例額運大量危險藥物,即使被攔截、計劃不能實現,但主腦被捕時,也不會因其計劃不可能而給予扣減。劉表示明白,但強調「從未聽過任何一個串謀是如此公開」,沒有毒販會舉行記者會說自己販毒。

劉另涉立會暴動案 望考慮整體量刑減刑

劉續確認,預計今年12月11日就暴動案服刑完畢。他承認在暴動案保釋期間干犯初選案,但指他是因涉暴動案,才選擇參與初選。劉解釋,涉暴動案保釋期間,他盡力信守對法庭的承諾,不去參與非法集會和暴力活動。但他當時仍想找方法追尋其信念如「五大訴求」,故考慮了最安全、合法的選擇,即戴耀廷提倡的35+計劃,指戴作為法律學者,表示這是最安全的計劃。劉說,他最終因對法律的無知而參選,望法庭即使因他保釋期間犯案而加刑,也不會加刑太多。

劉續指,他所涉的兩宗案件,案發時間和背景相近,均源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目標同樣是「五大訴求」;兩案亦同樣涉干預立法會的運作,只是方式不同,暴動案涉武力、本案則涉憲制手段,但如法官所指,手段暴力與否或非最重要。劉指,若非身負暴動案,「我可能根本不會站在這裡」,而他就暴動罪已被重判7年(認罪扣減後判監54個月20天),是同類最嚴重,望法庭能考慮「整體量刑原則(totality principle)」而減刑。

劉又指,因其暴動案刑期於12月會服畢,提議法庭可直接在現有刑期減刑。法官李運騰指,現時未知劉的刑期,但可能比他暴動的刑期更長,又指不是說能在劉另案服刑完畢前判刑,但法庭會有方法考慮該原則減刑。李又指,不會承諾考慮該原則,又指劉在保釋期間犯案,或抵銷因整體量刑原則而減去的刑期。劉表示明白。

庭上讀黃求情信:從政非為私利、非「作奸犯科、偷呃拐騙」罪犯

劉最後表示,呈交了來自他本人、朋友、女友、傳道人、前僱主的求情信,同意以其過往紀錄,他或不被視為良好品格。劉續指,「有時最親近我們的人,可能比我們更了解我們自己、比我們更好觀察我們自己」,故他選擇讀出女友的求情信節錄。

劉引述求情信,黃指她是一名性別議題倡議者,也是劉的女朋友,「2024年是我與劉相識的第10年」。黃指,在她眼中,劉是一個「聰明、能言善辯、具領導天賦、不斷渴求知識、思維敏銳、語言能力強、充滿好奇心嘅人」,在他以前,黃交往的男生「出身傳統名校、中產、規規矩矩」,但劉卻不一樣,他出身基層、其中學黃無聽過、「都唔係好靚仔」,「但他身上卻有一種不一樣嘅光芒」。說到「唔係好靚仔」時,劉表示他不同意(which I do not agree),庭上多人發笑。

劉續引述求情信,指以劉頴匡的天資和才能,他本來絕對有能力走一條「正常」的路,成為律師或教師等專業人士,過安穩舒適的中產生活。但他有志從政非為一己私利,完全是出於對社會人⺠的關懷、對香港⺠主化的追求、望能為港貢獻其才能,卻不料因此捲入此案、身陷囹圄,「人生最黃金嘅時期都喺牢獄中渡過。」

黃續說,認識劉頴匡時19歲,現在已29歲,十年的關係中,有三年多隔著監獄高牆,要透過限時電話筒、隔着探訪室玻璃見面對話。「還押三年多,我每日風雨不改到收押所探佢,正正因為我認為佢唔係作奸犯科、偷呃拐騙嘅罪犯,係個值得我繼續關心同付出嘅人。」

image16 ▲ 黃于喬

黃指三年多來,香港改變很多,亦知道一直被收押的劉已得到莫大懲罰。他過去固然未曾妄想要顛覆國家,亦不再是當初天真的少年,不會再妄想能夠投身政治改變社會、不會再沾邊任何有可能被定性為危害國安的行為。黃指,只望劉能盡快重獲自由,透露劉獄中攻讀學位,也自學多種語言、運動強身健體,望離開監獄時「他已是更好、更強、更成熟的人」。

劉最後說,認為無人能比女友更好地見證他的成長。黃聞言眼眶泛紅,並用手拭淚。

劉親撰求情信稱如知初選會入獄不會參加

此外,劉亦向法庭呈上親撰的求情信,但無在庭上讀出。據《獨媒》記者取得的信件(英文全文如下),劉在信中提到很清楚因嚴重罪行面臨長期監禁,但對他來說仍然有點不真實,他一直被教導成為一個關心和參與社會的好公民,盡力做好自己的角色,但最後卻入獄。

劉又指,他並非在2019年社會不穩後才從政的機會主義者,自2013年已參與社區事務,他承認知悉並同意戴耀廷提出的計劃,但從非其競選活動重點,他真誠相信初選不違法,而且如果知道參加初選會入獄,他不會參加,而是選擇其他方式為社會變得更好而戰。

劉指,他現時30歲,應是建立家庭和事業的黃金時代,但他在獄中3年,可能要服刑更多年。劉指這並非對他的懲罰,也是懲罰他所愛的人。他特別對一直照顧她的女友感到愧疚,又指獄中裝備自己,他明白除政治外有很多其他方式貢獻社會,望法官能寛大處理,令他能盡快履行作為男友和香港公民的責任。

根據《國安法》第22條,一旦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處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者」可判監3至10年;「其他參加者」則判監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image17

【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今(2日)處理最後一批、新界東9名被告的求情。大律師陳世傑庭上讀出鄒家成的求情信節錄。鄒的社交媒體發布信件全文,當中提到他在15歲時首次參與七一遊行,令他明白社會不公,他參政望為民發聲,實現真正民主化,雖從未信35+可能,但始終深信民主的價值,即使今天為爭民主而身陷囹圄,仍相信「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終有一天必將降臨香港。

鄒又指,他由始至終無意違反《國安法》,亦想像不了參選本身已構成危害國安,《國安法》生效後他一度想退選,但自覺身為政治人物肩負對人民的責任而繼續,「我懼怕,倘若連參選人都臨陣退縮,香港只會被恐懼的情緒籠罩,公民社會一沉百踩。我不忍心退選,我無法離群眾而去」。鄒指他初心始終不變,依然相信民主與公羲、關懷弱者、望香港變得更好,獄中數年他努力讀書、修身修心,雖不知何時重獲自由,但盼出獄時能自豪說:「這些年我都沒有枉過」。

大律師陳世傑陳詞指,鄒屬於「積極參加者」,但他基於錯誤法律意見犯案;而鄒現正就立會暴動案服刑,望法庭避免判處壓毀性刑罰。陳最後又特別提到,本案被告是好人,只是不幸在錯誤的地點和時間出現,當中包括醫生、律師等,懷着良好意願參選、非為私利,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罪犯,望法庭能法外開恩,「在這宗案,寬容是有必要的」。

image18 ▲ 鄒家成(資料圖片)

七一遊行、雨傘運動為關心社會契機 盼建更公義社會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讀出鄒求情信部分內容。據《獨媒》取得的求情信(全文見文末),鄒家成指自己出身基層、一家七口靠綜緩渡日,15歲時照顧患病的父親,令他培養出對弱者的關懷和同理心。父親病逝後,他奮發圖強讀書,最終如願入讀大學修讀護理,準備日後成為護士,幫助社會上像其父親那樣無法自理的病者。

同是15歲那年,鄒跟隨師兄首次參加七一遊行,自言「我深深為人們對公義的追求及對弱勢社群的關懷所震撼」,也覺醒到其家庭的困境是數十萬家庭共同面對的問題,現象背後是社會結構性不公。鄒形容,那次遊行成為他關心社會、積極參與公民事務的契機,「只要有能力,我就希望幫助弱勢,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好、更公義的社會」,他之後每年也會參與遊行。

鄒續指,因着對社會的關懷,2014年雨傘運動亦不時抽空到場支持。有段時間,他每天放學便到金鐘由示威者搭建的自修室讀書、與其他人談及對香港未來的想像。鄒說,運動雖然失敗,未有爭取到港人渴求的民主政制,但卻更堅定他參與政治的決心,因為唯有建立到如美國前總統林肯所言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才有機會終結對弱者的壓迫、為社會帶來公義。而雨傘運動也令他相信透過公民參與,「我們的確有改變社會、推動公義的能力」。鄒直言:「這份信念,就是我當年參選的初衷,並無異心。」

無意違反《國安法》、基於對人民責任繼續參選

鄒續表示,他參政「就是希望為民發聲」,加強在野民主派在議會內的實力,制衡非民選的行政機關,為實現真正民主化帶來可能。他從未相信35+的可能性,但始終深信民主的價值,即使為爭民主而身陷囹圄,仍信「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終有一天必將降臨香港。

鄒續指,「由始至終,我根本無意違反《國安法》,亦想像不了參選本身原來已構成危害國安。」《國安法》生效後他一度萌生退選念頭,驅使他繼續參選的,「是自覺身為政治人物所肩負對人民的責任」,「我懼怕,倘若連參選人都臨陣退縮,香港只會被恐懼的情緒籠罩,公民社會一沉百踩。我不忍心退選,我無法離群眾而去。」因此在刪去所有有機會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宣傳內容後繼續「與民同行」。

鄒指今天的他與15歲相比,起了不少變化,但自言初心始終不變,「我依然相信民主與公羲,依然關懷弱者,依然希望香港能變得更加好,大家能過上更有尊嚴的生活。」鄒指在獄中的幾年,「努力讀書,努力修身,努力修心」,學習改善跟家人的關係,學習降伏憤怒與不滿,學習何為無條件的愛,「這一切,都只為貫徹15歲以來所走的道路,毋忘初心」。鄒最後說,不知道距離重獲人身自由還有多久,「我只盼在踏出監獄的一刻,能自豪地跟大家說:『這些年我都沒有枉過』。」

辯方指鄒基於錯誤法律意見犯案 屬「積極參加者」

陳世傑陳詞指,鄒家成被錯誤的法律意見所誤導、基於對法律的無知犯案,有人甚至說,戴耀廷作為一個法律學者,可能比律師有更好的法律意見,但《國安法》後對初選是否合法存有不確定性。

陳接納,法庭判刑時可參考刑期分級制,並可視鄒家成為刑期3至10年的「積極參加者」。陳指,鄒在案中非關鍵人物、可有可無,對計劃無真正幫助;他不迴避鄒發起「墨落無悔」聲明,但強調文件屬多餘(superfluous)。

辯方指鄒犯案時年輕、不成熟

陳續提到鄒的背景,指形容他為激進是太過嚴苛和錯誤,認為鄒提倡香港民族理念,不應被視為加刑因素。陳又指,鄒並非提倡暴力對抗中國,只是對抗因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不公制度,望法庭考慮犯案時他只是20多歲,在2019年社會不穩下,作為「熱血青年」,不知道世界現實上如何運作,只以他所知的對錯向前衝如蠻牛(mad bull),但他並非為個人私利,而是為香港人的利益。

陳指,考慮到鄒的愚蠢、不成熟、沒有足夠資訊(ill-informed),社會當時又經歷多人參與的示威,鄒很容易被社會的高漲情緒所蒙蔽,但他已得到了教訓。陳又指,鄒之所以在協調會議和社交平台大聲疾呼(vociferous),均顯示他對他所相信是對的事的決心和渴望。

鄒另涉立會案 辯方指同出於對《基本法》不滿 望考慮整體情況減刑

陳又指,鄒雖因七一立會暴動案被捕,但於本案提控後,才於2021年3月就立會案提堂,並於2023年8月去信表示認罪。陳指,兩案性質均是政治,表達出鄒家成對《基本法》的不滿,鄒在立會案的行為包括撕毀《基本法》,因認為沒有妥當落實,以此表達他的沮喪,這亦是他參選的原因。陳又指,鄒於該案刑期逾5年,已服出代價,並預計於一年半內服刑完畢,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而減刑,避免判處壓毀性(crushing effect)的刑罰。

辯方指本案被告是好人 寬容是有必要

陳世傑最後指,經歷近120審訊、及過去一個月的求情,他希望說,「在正常情況下,本案被告是好人,只是不幸地在錯誤的地點和時間出現(In normal circumstances, these are good people, unfortunately, they found themselves in the wrong place, at the wrong time.)」。陳指,本案被告來自社會不同界別,具有重要和成功的地位,像是醫生、律師、航空業、衞生界、立法會議員、社工和有抱負的學生,他們懷着良好意願參與運動,非為私利,但突然全變成非法。

陳比喻,《國安法》生效時,被告就像在一架失控的車上,以其自身動力高速前進,所有人都需要面對很長的刑期,也對個人生活有很毀滅性的後果,不僅影響他們自己,也影響他們身邊的人。陳續說,這是他個人的看法,並望法庭考慮,「35+計劃」是由一班業餘人士(amateur)聚起來,嘗試如專業人士般行事,計劃若不是注定失敗、也只有很少機會實現,甚至可說是「蠢得可笑(farcical)」。

陳又說,除了首5名被告,沒有任何其他被告有資格停止「35+計劃」,只有組織者有資格和責任這樣做,但最後沒有這樣做。法官李運騰說,他們選擇「跳船(jump)」,陳同意,指他們只是自己跳船。陳又說,法官對處理嚴重罪犯有經驗,但本案被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罪犯,望法庭能法外開恩,「寬容是本案的關鍵,尤其在這宗案,寬容是有必要的(mercy is warrant)」。

鄒女友:鄒正直善良、身陷囹圄仍努力學習思考

辯方亦呈上鄒家成女友求情信(全文見文末)。據《獨媒》取得的信件,女友指與鄒相識三年多,鄒是她遇過「最正直善良、堅韌和有承擔的人」,她過去一年抑鬱症病發,鄒在探訪和書信靜心聆聽她的經歷,分擔其苦痛,即使被高牆阻隔,「我依然從他身上獲得沒間斷的正念,他成為我拼命活著、提升自己的一大動力」。

女友指,即使鄒身陷囹圄,但從不鬆懈,仍努力學習、保持思考,每天看書、讀報、唸經、打坐等,讀過的每本書都有筆跡和讀後感,信件很多關於對生命和學習的反思,亦依舊關心社會和世界,近至安達臣道塌天秤意外的遺孤,遠至加沙戰火中受苦的人民,都看見他們的苦痛。

女友:鄒投身政治非為私利、學佛盼實踐無條件的愛

女友指,鄒2020年末起篤信佛教,在牆內一直專注修行,變得比以往更慈悲、強大,也學會從容地接受苦難、放下貪執和仇恨,鄒指當下最希望可以實踐「無條件的愛」,由伴侶出發,繼而愛家人、身邊的朋友,乃至理念不同的人。而鄒因無法從護理系學士畢業,望出獄後赴外國進修取得學位,彌補遺憾。

女友指,鄒投身政治從來並非為一己私利,僅是因為他無法離群眾而去、無法離自己心愛的城市而去,真誠盼着她終有一天變好。女友表示,感激這個美好的相遇,會繼續堅定地在路上陪鄒面對每個難關、互相扶持,一起成為更好的人,善良如初。她由衷希望鄒和他所愛的人能早日重聚,懇請法官能予他及早重啟人生的機會。

鄒家成求情信全文:

法官閣下:

今日我希望向閣下分享我在15歲那年發生的兩件事情。它們對我的生命有著深刻的影響,能協助閣下更透徹地理解今日站在你們面前的第37被告。

首先是我父親的病逝。

我出生自基層家庭。自我有記憶以來,父親一直惡病纏身。失去經濟支柱,我們一家七口很長一段時間只能依靠綜援度日。然而,由於他早年經常對其他家庭成員暴力相向,弄得家中永無寧日,即使後來他病情惡化要人院,家中除了母親之外也沒若麼人會去探望他。

在我15歲那年的某一日,醫生批准他出院。踏進家門的一刻,看到昔日那個動不動就大發雷霆的家暴者,如今卻成了一個駝著背、瘦骨嶙峋、每走一步都相當吃力的老病人,我曾經內心對他的恨意頓時全消,只想讓眼前的人在生命最後的時光能過上更有尊嚴的生活。

一方面是為了父親,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分擔母親的辛勞,自那一天起,我每日放學便會幫忙照顧他,砌病床,分配菓物、餵食飯、幫忙洗澡…..大概就是這段日子,我漸漸培養出對弱者的關懷和同理心。只要尚有一絲餘力,我都希望盡我所能使他們少一點痛苦,過上更好一點的生活。

不久,他就病逝了。

不再需要回家照顧父親,每日放學後我改到自修室讀書。發奮圖強,只為成為一個更有能力的人,幫助更多弱者。最終,我如願入讀大學,修讀護理,準備日後成為一名護士,幫助社會上無數像我父親當年那樣無法自理的病者。我還記得收到大學錄取通知的那一天,母親笑得特別燦爛。我知這,我正走在上對的這路。

另一件對我影響深遠的事情是我首次的公民參與。15歲那年,在忙於照顧父親的期間,機緣巧合之下我跟隨一位中學師兄第一次參加「七一遊行」。在遊行隊伍中,縱使天氣炎熱、人群擠擁,我深深為人們對公義的追求及對弱勢社群的關懷所震憾。我覺醒到我家庭所面對的困境絕非我們一家七口獨有,而是數以十萬計家庭所共同面對的問題。現象背後,更是有著社會的結構性不公。

當時我年紀尚小,未懂得有條理地分析社會問題,更遑論是提出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但那一次遊行卻成為了我關心社會,積極參與公民事務的契機。亦是在那一天開始,我對弱者的關懷更進一步拓展為對香港弱勢社群及被壓迫者的責任感。只要有能力,我就希望幫助弱勢,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好、更公義的社會。自那天以後,每一年我都會參與遊行,風雨不改。

亦因這份對社會的關懷,當香港在2014年爆發雨傘運動,即使忙於準備翌年的公開試,我也不時抽空到現場支持運動。有段時間,每天放學就身穿校服背著書包,走到金鐘由示威者搭建的自修室讀書,再與其他示威者聊天談著對香港未來的想像,就成了我每天的日常。就結果而言,運動是失敗的,我們未有爭取到香港人渴求的民主政制。但對我而言,這場運動卻是更加堅定了我參與政治的決心,因為唯有建立到如美國前總統林肯所言的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才有機會終結對弱者的壓迫,為社會帶來公義。更重要的是,這場運動使我相信透過公民參與,我們的確有改變社會、推動公義的能力。

這份信念,就是我當年參選的初衷,並無異心。

如我作供時所說,我參政,就是希望為民發聲,加強在野民主派在議會內的實力,制衡非民選的行政機關,為實現真正民主化帶來可能。或許與其他人不同的是,我從未相信35+的可能性,但與不少香港人一樣,我始終深信民主的價值。即使今日我為爭取民主而身陷囹圄,但我仍然相信,這個「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終有一天必將降臨香港。

由始至終,我根本無意違反《國安法》,亦想像不了參選本身原來已構成危害國安。《國安法》生效之後,我一度萌生退選念頭,驅使我繼續競選的,是自覺身為政治人物所肩負對人民的責任。我懼怕,倘若連參選人都臨陣退縮,香港只會被恐懼的情緒籠罩,公民社會一沉百踩。我不忍心退選,我無法離群眾而去。於是,在刪去所有有機會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宣傳內容後,我決定重新上路,與民同行,走完最後一段初選之路。

今日的我跟15歲時相比,歷練固然多了,對自身及世界的理解也因此有了不少變化。但我的初心始終不變。我依然相信民主與公義,依然關懷弱者,依然希望香港能變得更加好,大家能過上更有尊嚴的生活。在獄中的這幾年,我努力讀書,努力修身,努力修心。我學習改善跟家人的關係,學習降伏憤怒與不滿,學習安忍,學習懺侮,學習和諧與平靜,學習慷慨,學習何為無條件的愛。這一切,都只為貫徹15歲以來所走的道路,毋忘初心。

我不知這自己距離重獲人身自由還有多久,我只盼在踏出監獄的一刻,能自豪地跟大家說:「這些年我都沒有枉過」。

鄒家成

2024年7月15日

鄒家成女友求情信全文:

法官閣下:

本人與鄒家成相識三年多,並發展成情侶。

鄒家成是我的伴侶,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遇過最正直善良、堅韌、謙卑和有承擔的人。他富有同理心,善於感受他人之苦,也從不吝嗇對受苦的人的關懷,眼裡皆是眾生。

作為伴侶,他尊重我的每一個選擇,鼓勵並支持我出國進修、增值自己,期許我們再遇之時皆能成為更強大的人。他曾對我說:「我想和你一起面對內心和世界的挑戰。」而他說到做到。他在我人生最壞的日子穩穩地接住我一去年我的抑鬱症復發,他在探訪和書信中靜心聆聽我的經歷,分擔我的苦痛。他更鼓勵我偕他一起研讀佛教思想,學習修行。他願意包容我的不足,也時常提醒我要多作反思一一學習慈悲、安住正念、觀照內心、心存規律、活在當下,這都是我從他身上學會的事情。這段日子,儘管被高牆阻隔,但我依然從他身上獲得沒間斷的正念,他成為我拼命活著、提升自己的一大動力。

作為兒子,他為人顧家、孝順。他就讀中四那年,父親因病離世。而在其父患病臥床的那段日子,他為母親分擔作為照顧者的重擔一一洗澡、餵食飯、分配藥的份量,從而建立對護理的興趣。後來,他入讀香港都會大學護理系,立志成為一名護士。2021年還押期間,他申請保釋就是為了圓滿母親的心願—重尸難日卜在她面前戴著四方帽接過證書,走完一場畢業禮。保釋那段時間,他為家裡添置新傢俬,為自己安排好入獄的事宜,免讓家人操心。作為朋友,他博愛、慷慨、真誠待人。他時常關心朋友近況,善於將佛學思想套入生活,以自身經歷為朋友紓憂解困。

家成身處牢獄已經三年。即使身陷囹圄,但他從不鬆懈,依然努力學習、保持思考,在泥濘中一步步前行。在獄中的日子,他堅持生活規律:每日看書、讀報紙、唸經、打坐、懺悔;每周做反思,總結學習目標、檢視進度。他著重自身改進,同時積極汲取及鑽研知識一一佛學、政治哲學、經濟、歷史、英語、寫作。他在監倉讀過的每本書,每頁都有筆跡,還有用間尺劃下重點的橫線;之後他會寫低十多頁筆記,再寫讀後感;有不理解的地方,他會把握每次探訪時間虛心向前輩請教。我們的信件中,很多也是關於他對生命和學習的反思,有時他更會向我分享閲讀感想,並邀請我給他反饋,不會放過每一個進步的機會。他依舊關心社會、關心世界:近至安達臣道塌天秤意外的遺孤,遠至加沙戰火中受苦的人民,他都能看見他們的苦痛。

三年前他因為官司纏身,最終無法以護理系學士身分畢業。他希望在出獄後能赴外國升學進修,取得一個自己心儀的學位,彌補當日的遺憾。而他在獄中勤於自學多種知識、專注鑽硏佛學,就是為離開監獄這一天做好準備。

家成由2020年末起篤信佛教,至今三年多。對他來說,佛是智慧、慈悲和力量。佛教中有一句話:「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他矢志以「無分別心」幫助別人,不計較付出和回報。身處牆內三年,他一直專注修行,變得比以往更慈悲、強大,也學會從容地接受苦難、放下貪執和仇恨。他告訴我,當下最希望的是可以實踐「無條件的愛」一一由伴侶出發,繼而愛家人,愛身邊的朋友,乃至愛理念不同的人。

生於斯,長於斯。家成和很多年輕人一樣,於香港土生土長27年,與這片土地一起歷盡高低跌宕,也會關心社會時政。不同的是,他將自我實踐扣連社會公義,奮不顧身地站到浪尖上。他投身政治從來並非為一己私利,僅僅是因為他無法離群眾而去,無法離自己心愛的城市而去,真誠地盼著終有一天她能變得更好,這點並無因為時間流轉而改變。

我和鄒家成由相識到相戀,大部分相處時間都是隔著高牆、探訪室的玻璃,對話只能透過會計時倒數的電話筒,或需要等候多時的書信一一思念變得具體而殘酷。儘管如此,我依然感激這個美好的相遇。我會繼續堅定地在路上陪伴他面對每個難關、互相扶持彼此,在他出獄之時一起成為更好的人,善良如初。而我深信這天到來時,他擁有的會比失去的多。

愛別離苦,我由衷希望家成和他所愛的人能早日重聚,亦懇請法官能夠給予他及早重啟人生的機會,不要讓他失去希望。

2024年7月9日

image19

【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今(2日)處理最後一批、新界東9名被告的求情。其中楊岳橋由其師傅、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求情,指楊在90年代舉家移民加拿大,在當地大學畢業之後,便前往北京修讀法學碩士,因為熱愛中國文化和歷史。蔡指從立法會投票紀錄可見,楊並非主張阻撓議會運作的議員(obstructionist),並提到楊在較早階段表達認罪意向,其後在警方的邀請下提供證人口供,顯示楊完全的悔意。蔡庭上讀出楊親筆撰寫的求情信,稱作為一名大律師,為自己干犯刑事罪行而感到難堪,犯案是完全錯誤和不理智;他強調自己日後不會再涉足公共事務,沒有任何重犯機會。至於陳志全,其代表大律師馬維騉指他在本案參與程度低,過往是一名勤奮和盡責的立法會議員,在任期間積極地替性小眾利益發聲。

楊岳橋求情稱赴北京升學因熱愛中國文化和歷史

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由其師傅、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作求情。蔡指楊出生於1981年,現年43歲,他在90年代跟隨家人移民到加拿大,並於2002年在當地的大學畢業,之後赴北京大學升學,修讀法學碩士。就當時而言,相比起到西方國家如美國和英國,前往中國內地讀書並非20年前人們的優先選項,惟楊願意踏出安舒區,在北京研習憲法及行政法學,不是為了建立有價值的事業,而是因為對中國文化和歷史的熱愛。

蔡指,事實上楊十分欣賞中國文化和藝術,每逢農曆新年都會替人寫揮春,而且品質不錯。楊回到香港後,繼續修畢法律專業證書(P.C.LL.)課程,其後於2009年成為大律師。他最終於2016年的立法會補選中當選。

楊岳橋求情稱非主張阻撓議會或激進派別

蔡指,從立法會投票紀錄可見,楊並非主張阻撓議會運作的議員(obstructionist)。在2018年8月,他與時任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到訪美國矽谷灣區考察,事後收到感謝信。蔡指楊相信香港政府具透明度和有效率,會使香港成為一個合適外國投資的城市,楊亦向國際宣傳香港,鼓勵美國機構駐守香港及投資,指香港有法治制度、實行普通法,香港會在數碼時代裡擔任電子產業的軸心。

蔡續指,雖然楊作為政治人物,屬於泛民主派,但是他並非主張阻撓議會或激進派別。

辯方透露楊曾提供證人口供予警方

蔡指,楊於2021年2月因本案還柙,他隨即在同年3月退出公民黨,並與黨友溝通指公民黨應該解散。楊日後不希望再涉足政治,只想做一個平凡公民,顯示他的重犯機會是零。在他過往擔任議員期間,他致力服務不同市民,即使在工餘時間也會協助不同社群解決法律疑難。

蔡強調,楊在較早階段表達認罪意向,是最大求情因素。其法律代表早於2021年9月去信律政司表達認罪意向,之後於同年11月向法庭表示會認罪。在2022年6月,楊在交付高院的聆訊中承認控罪,乃表示悔意的典型表現。蔡並提到,楊在警方的邀請下提供口供,雖然最終控方未有傳召他為證人。

法官陳仲衡指,楊協助警方這項因素會被納入在認罪扣減之中。蔡則回應指,這顯示楊完全的悔意,並會用盡一切方法去協助警方。

楊岳橋親撰求情信:對自己作為大律師干犯刑事罪行感到難堪

蔡呈上由楊岳橋於今年8月16日親筆撰寫的求情信,他在信中表示,作為一名大律師,為自己干犯刑事罪行而感到難堪。他有機會在還柙期間回望自己的從政生涯,當初從政是為了使香港變得更好,惟盲目的反政府心態,導致當時的政治境況惡化。他又表示,很後悔未有及時從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計劃抽身,而且自己的錯誤行為亦導致公民黨黨友加入這個錯誤和無望的計劃,相信案件為黨友的家人帶來焦慮和壓力,他為此感到抱歉,並強調自己犯案是完全錯誤和不理智。他強調自己日後不會再涉足公共事務,沒有任何重犯機會。

對於蔡強調被告的參與程度應取決於他們在2020年7月1日之後的行為,法官李運騰則表示,雖然控罪時期乃由7月1日開始,但是楊在7月1日之前頗為積極參與「35+」計劃,這點辯方不能否認,而法庭可由此考慮楊意志堅決。辯方則指,在7月1日,即國安法生效之後,楊的參與行為就只有3項,包括在初選中投票、擺街站及提交立法會參選提名表格。

蔡又指,雖然楊岳橋在2020年3月已擔任公民黨黨魁,但是他在黨內仍然是年資較淺的立法會議員,所以崗位上只屬政黨的發言人,而不是黨內的主要推手。法官陳慶偉則明言,不會接受這方面的陳詞。

蔡總結指楊屬「積極參與者」,量刑起點應介乎3至10年的幅度,並且應該採用該幅度的中間點,冀法庭給予認罪的全數三分一扣減,亦希望能基於楊長期服務社群而給予進一步扣減。

辯方指陳志全參與程度低、任議員期間積極地替性小眾利益發聲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指,陳不是組織者或策劃者,僅屬於「積極參與者」,而且在國安法生效之前,陳在本案的參與程度已是相對低,他並沒有出席任何「35+」記者會,也沒有參與協調會議,在 WhatsApp 群組中,除了曾經回覆「thank you」之外,其餘時間都是「已讀不回」。在國安法生效之後,陳的參與程度更加低,他並沒有出席7月6日的民間論壇或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僅進行自己的競選活動。

馬指,在案發期間,陳志全任職立法會議員,並且以勤奮和盡責的態度履行職責,冀法庭基於此接受陳有良好品格。馬指,陳的妹妹和配偶均替他撰寫求情信,形容陳為孝子、關愛的兄長和有愛的伴侶。

馬又指,從大量朋友的求情信可見,陳是一名勤奮的立法會議員,過往積極地替性小眾利益發聲,亦有前政府官員替他撰寫求情信,綜合以上,冀法庭酌情減刑。

其他被告分別被安排在第一庭和第二庭觀看直播,在第一庭的被告包括:王百羽、伍健偉、岑子杰、岑敖暉、黃之鋒、梁晃維、吳政亨和馮達浚。在第二庭旁聽的被告包括余慧明、黃子悅、袁嘉蔚、黃碧雲和吳敏兒。

image20

【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今(2日)處理最後一批、新界東9名被告的求情。林卓廷一方指,林的參與程度屬最低,他無出席協調會議、其代表亦在會上反對否決,林無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無提過否決預算案,一直是傳統民主派,支持一國兩制、香港回歸中國,望法庭考慮他為判監3年以下的「其他參加者」。

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則強調,否決程序為《基本法》所容許,又指本案謀劃非常公開,加上政府有「大殺傷力武器」可DQ參選人,謀劃不可能實現,望法庭考慮情況特殊而減刑。吳又指,范獲西貢區議會前主席吳仕福、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撰求情信,讚揚他務實無私及對地區民生的貢獻,庭上並呈上范3年前為街坊所畫牛年年畫;范的女兒亦形容他是「最好的爸爸」。辯方指范望將一切抛諸腦後,專注家庭,望法庭視范為「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的較低程度。

林卓廷稱任內處理鉛水事件、揭發圍標事件

代表林卓廷的沈士文指,林是一名傳統和典型的民主黨黨員,從其往績和控方證人區諾軒的證供可印證。林任職立法會議員期間,曾揭發私人屋苑工程圍標情況,推動「反圍標」運動,涉事沙田屋苑居民亦撰寫求情信,講述林引起公眾關注圍標的非法行為。後來《競爭法》立法,林在立法會也是推手。

沈續指,林作為民主黨長期黨員,受到何俊仁邀請下擔任黨內秘書處職務,何亦有替林撰寫求情信。此外,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和劉慧卿,以及現正在海外留學的兒子,均有替林撰寫求情信。林的母親則讚揚林是孝子,經常到赤柱探訪兒子。

image21 ▲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

辯方:林卓廷不主張否決預算案 亦無簽署「墨落無悔」聲明

沈續指,林的參與程度可說是眾被告中最低,他對於達成協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沒有任何興趣,亦無親自出席任何新東協調會議,對於涉案計劃全程不熱衷,代表他出席會議的黨友亦在會上表明不認同否決預算案,導致新東在會議結束後並未就否決達成共識,是在首被告戴耀廷推動下才最終達成協議。

沈又指,林無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也不曾於選舉單張和社交平台提及否決預算案,他亦不認同「攬炒」或解散立法會等主張。林在初選論壇受到激進派候選人的施壓時,更反問若政府在預算案中承諾向每名香港市民派3萬元,如何投反對票,可見他並非積極參與。

沈指,林定罪是因搜出論壇筆記,以及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言論,以「共謀者原則」入罪,辯方尊重法庭的裁決,但必須強調林在本案的「串謀」中,角色非常輕微,認為林應屬「其他參加者」,即監禁3年以下。

辯方指林卓廷是傳統和典型的民主黨黨員 支持香港回歸中國和「一國兩制」

沈強調,林是一名傳統和典型的民主黨黨員,從不激進,他跟從傳統民主派的立場,包括支持香港回歸中國和「一國兩制」的《基本法》概念,民主黨亦常與政府合作。而林自2016年起任立法會議員,紀錄顯示他非常勤奮,贊成的議案多於反對議案,指林無差別否決是與多年往績完全不符。

沈另交代林的定罪紀錄,林就2018年「一地兩檢」會議衝突案,承認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在2022年12月被判囚3周,已服刑完畢。

吳靄儀:涉案謀劃公開、政府可DQ 不可能實現

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採納其他大狀的法律陳詞,認為本案並非顛覆國家政權罪最嚴重。吳又指,本案非常特殊,整個計劃非常公開、有大量文件記載(well-documented),令計劃埋下自我毀滅的種子。而被告雖稱否決權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但要達成的前提是有「35+」,然而行政機關也有「大殺傷力武器」去抗衡,選舉主任可以DQ參選人,本案31名參選被告中便有9人被DQ,計劃無可能實現。吳又指,即使有Plan B,該些參選人同樣會因其主張而被DQ;而政府最後也宣布押後選舉,被告根本無機會當選;即使立法會解散,特首也能批出短期撥款,法庭判詞提到的後果很難會出現。

image22 ▲ 范國威

法官陳慶偉問,假若吳靄儀是正確,為何協調會議要討論替補機制、甚至有「Plan C」,吳重申,即使有Plan B、Plan C,政府也能DQ,或者他們根本無機會勝出;又指以否決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政府拒絕回應,終致特首下台,是《基本法》允許的情況,「我們的憲制沒有那麼脆弱」。

吳又指,根據《基本法》,即使立法會因否決預算案而解散,仍須經歷另一次選舉,否決同一份預算案,特首才須辭職,並指政府若選擇將同一份預算案呈上立法會、而不作任何改動是很奇怪,舉例若政府選擇派錢,新選出的立會有可能通過,相關程序的結果無法預視。吳重申,根據客觀事實,能否肯定同一班人會再當選、政府會提出原案、民主派會再否決該份預算案,均未可知,如法庭不能肯定謀劃會成功便應減刑。

法官陳慶偉主動提到,初選有逾61萬人投票,若謀劃不會成功,選民是否被騙:「你看,他們被承諾,投票可為香港政局帶來改變」,質疑被告若認為計劃不可能實現,是無向選民說出真相。吳指,難以知道所有選民投票的原因,並強調政府有責任維持穩定,對於謀劃公開、但政府容許投票發生而沒採取行動感到非常驚訝。

吳靄儀:量刑時不應考慮《國安法》前行為 官明言拒納

吳續指,被告於《國安法》生效前行為並不構成罪行,認為判刑時不能就《國安法》前的行為懲罰他們。法官李運騰指,人的思想不會一夜改變,除非有證據顯示被告的改變,否則被告《國安法》前的行為,可用作推論他《國安法》後的心態和參與。

吳強調,《國安法》無追溯力,認為此前行為只可用來證明串謀存在、及被告是謀劃的參與者,但不能用來衡量其罪責,並因此而加刑。法官陳慶偉指,他不能接納這一點,早前求情亦已向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表達;又問吳是望法庭不考慮范國威《國安法》前哪一些行為。吳坦言,此爭論與范關係不太大,是原則的爭議,並指范在初選並非組織者或發起人,只是出席協調會議和參加初選,參與較低。

image23 ▲ 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

范獲民建聯吳仕福、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撰求情信

吳續談及范的個人背景,指他在美國修讀藝術,對政治感興趣,自2000年起擔任21年西貢區議員,並曾任立法會議員6年,指范非常務實,專注改善地區民生。

辯方又呈上民建聯西貢區議會前主席吳仕福的求情信,指范會議出席率顯示他的勤奮,他曾在區議會就區內事務推動超過300項議案。范又獲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撰求情信,指范十分務實、無私,為將軍澳區發展有很大貢獻。

辯方另呈上多封街坊和同事撰寫的求情信,形容范是很受歡迎的議員,為居民改善生活。吳又呈上一幅范於3年前牛年為街坊所畫的畫,街坊憶述當時天氣寒冷,范手指僵硬仍作畫,不想令街坊失望,辯方指顯示范希望為街坊帶來快樂。

image24 ▲ 范國威於3年前牛年為街坊所畫的畫作

辯方:范望將一切抛諸腦後

吳又呈上范的母親、姐姐和女兒的求情信,范的女兒今年畢業,形容他為「每個女生所能渴求的最好的父親(the best father any girl can ask for)」,其母親亦讚他為好兒子,悉心照顧病重父親。吳指,范是「顧家的好男人(good family man)」、勤奮務實,望將本案一切抛諸腦後,與家人相處(keep himself to family),沒有重犯機會。

吳強調,范無意違法,他受誤導而犯案,已感到非常後悔,望法庭考慮他為「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的較低程度,因及時認罪、有悔意、良好品格和公共服務而減刑。

7名被告今求情完畢,餘下呂智恆和林景楠明天求情。散庭時,范國威向旁聽席以手指做心,又向律師雙手合十致謝。何桂藍則做出OK手勢,林卓廷則微笑舉起手掌。范國威、楊岳橋、陳志全申請明天不出庭獲批。


案件編號:HCCC69-70/2022

Made with by Agora